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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职业学院2026年招聘银龄教师公告
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2026-03-12 浏览: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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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教师〔2023〕6号)、《云南省银龄教师支持职业教育行动实施方案(试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职业教育银龄教师招募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结合实际,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组织开展临沧职业学院2026年银龄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6年临沧职业学院计划招聘银龄教师15人,具体详见《临沧职业学院2026年招聘银龄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

(一)省内外具有行业特色的高等学校退休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优秀教师;

(二)省内外行业企业一线退休的高级工程师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技能人才或行业技术能手;

(三)省内外有关事业单位一线退休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医生、护士、技师等卫生技术人员


三、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招募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年龄6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日期2026年4月1日);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因师德失范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4.存在其他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


四、招募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临沧职业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截止日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云南省2026年银龄教师支持职业教育申请表》(附件2),提供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表中需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需准确,“退休前学校或主管部门意见”栏须完整;

2.个人相关证件扫描件,包括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学位证(若无则不需要提供),退休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

3.个人业绩材料(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取得主要荣誉,奖励或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人近6个月内体检报告的扫描件,体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并结合学校工作需要,加强对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的排查,确认是否符合拟聘所需的身体条件。体检费用自理。

5.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请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将以上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一次性压缩打包发送到邮箱(2756250707@qq.com),命名格式为:姓名+需求专业(即附件1计划表“需求专业”)+联系电话。

(六)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报名材料,由学校组织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形式反馈,请保持电话通畅。

(七)人员遴选

临沧职业学院对符合条件的银龄教师进行考核评价,拟定遴选人员,若每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数为1:1,考核合格予以录用;若每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数大于1:1,按考核成绩排名录用;若无人报名的岗位,取消该岗位遴选。

(八)遴选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沧职业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报经临沧市教育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银龄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学校与拟聘银龄教师签定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违约责任

若出现违约的聘用人员,按协议和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岗位职责

银龄教师主要开展课程教学、实训指导、专业建设和团队建设等。具体职责如下:

(一)参与教学,采取传、帮、带的方式,指导学校教师做好教学教研、实训指导工作,把先进的教学方法和理念传授给学校教师。

(二)根据实际,为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开发、人才培养等提供指导服务,协助、指导学校教师教学及科研项目立项及开展合作研究。

(三)承担课程教学或实训指导工作,鼓励考核合格的长期援派教师连续支援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开展银龄教师计划,长期援派银龄教师支持计划税前补助标准为: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年,正高级职称教师10万元/年,每年按照10个教学月计发;工作量超出协议中所列工作量,按学校有关规定核定工作量后计发。

(二)服务保障

银龄教师在受聘期间,按学校有关规定正常享受寒暑假。

1.食宿安排:学校为银龄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

2.医疗保障:受聘期间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学校给予探望慰问。

联系人:章老师 19912931314

邮  箱:2756250707@qq.com






来源:教务处

编辑:字沿波

审校:何希江

初审:吴新林

终审:杨春花